新泰市石文阁奇石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新泰市石文阁奇石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奇石藏品征集工作是事关石文阁奇石博物馆事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基础工作,2017年除继续接受社会各界文物和艺术品的捐赠外,重点针对我馆目前的馆藏情况,继续加强对有一定收藏价值并能体现馆藏体系及特点的奇石进行征集,同时结合临时展览的需要。由我馆征集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征集工作,搜集征集线索,拓展征集渠道,初步确定征集方案后提交博物馆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策。具体项目资金由馆长以及分管文物征集工作的副馆长共同负责管理。
一、征集范围
征集内容以表现新泰当地石种为主,外地奇石为辅,具体如下:
(一)奇石类:征集新泰石种并具有其独特性、稀有性、艺术性、观赏性和有研究价值的奇石。
(二)化石类:征集新泰当地古化石,如蜿螺石、三叶虫化石、恐龙化石、鱼化石、贝类化石及各类虫化石以及木化石。
(三)矿物类:征集新泰当地矿石标本,如龙廷红宝石、绿柱石、水晶石等。
(四)古石器类:征集新泰当地挖掘出土的石斧、石铲、石刀、石镰等有研究价值的古石器。
(五)可根据博物馆需要征集部分外地观赏石。
(六)继续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有一定收藏价值的文物和艺术品。
二、工作组成员构成及任务
组长:于一泉,全面负责藏品展品征集工作。根据博物馆陈列展示、宣传教育、科学研究等工作的需要,明确征集适合我馆的藏品,邀请专家进行征集前的评估鉴定;
副组长:王相臣,负责制定每年的藏品征集计划与经费预算。汇总征集线索,组织征集会议召开,和拟征集藏品的鉴定、评估、定级。
三、征集流程
1.征集人员实物查看或照片传输,了解相关信息,初步判断真伪,确定是否属于本馆收藏范围,协商征集价格,填写藏品征集清单。
2.对存疑藏品或协商价格高于正常价位的文物,应通过实物或照片形式组织相关专家做出权威鉴定,明辨真伪,说明观赏、艺术、科学价值,评估征集价格。
3.一次性征集价值5000元以内的藏品,并且价格不高于正常价位的,报馆长审批。其他情形应召开理事会议,审议收藏价值,确定征集价格。
4.征集人员与征集品所有人协商征集事宜,征集藏品在5000元及以上的,原则上应签订征集协议。
四、征集原则
征集小组在征集奇石藏品过程中,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坚持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征集方法,既征集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奇石藏品,特别要抢救征集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研价值的古石器;
(三)年底前,征集小组应对本年度的征集工作做出评估和总结,并将有关材料(含已征集的藏品清单、经费使用情况等)建立档案;
(四)对于奇石收藏者捐献,要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有条件、有需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购。
五、入藏标准
入藏奇石应是重要的具有代表性的藏品。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观赏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按照本馆性质、目的和观众的需求,凡具有收藏保存价值,能反映奇石特点、地质变化,适合陈列展览需要或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藏品、标本等。在现有的藏品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我馆当年的藏品征集专项经费情况,有目的、有计划地分批分期实施。